日前,本报从奉化发布获悉,自6月2日起,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重点支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满足合理改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规定,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到8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同时,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提高20%
此外,调整了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