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装备今日复牌,收盘时股价上涨20.03%至7.67元,成交金额1314.18万元,换手率0.40%,总市值32.77亿元。
昨晚,中央装备披露了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央装备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中节能环境能源有限公司19%股权
本次交易前,环境科技持有中能石家庄81%股权,中能保定75.69%股权,中能秦皇岛66.16%股权,中能沧州71%股权,承德华能热电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环境科技和中节能石家庄将成为中央装备的全资子公司,中节能保定,中节能秦皇岛,中节能沧州,承德华能热电将成为中央装备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计价值和拟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支付给交易对方的股份金额和支付的现金金额尚未确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完成且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后,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环保部中央装备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中央装备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合格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和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所有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上市公司自行解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顺利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的配套资金是否发行成功或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未落实或未足额募集的,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解决
中国环保通过本次资产购买获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但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中国环保在本次交易中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展期6个月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导致该等股份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河北建投通过本次资产购买获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但是,适用法律允许的转让不受此限制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导致该等股份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次配套资金发行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计划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和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预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中央设备的控制权在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节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为中国节能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中央设备的控制权,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节能为中部装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13.37万股,通过中国启元,Xi安中际国际,中节能资本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0.13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5%。
根据中央装备公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节能环保设备,电工专用设备等标的资产致力于与垃圾焚烧和发电相关的业务,主要提供售电服务和垃圾处理服务重组后,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扩大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布局,努力成为环保领域的综合服务商
中央设备因筹划资产重组于2022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今日复牌。
2019年至2021年和2022年1月至3月,中央设备营业收入分别为252473.47万元,188357.93万元,113411.33万元和19763.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289.01万元和—5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073.09万元,—13,038.20万元,22,052.82万元和6,826.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