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等地启动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提供便利。
为加强对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最近几天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试点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
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更高层次上积极支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使用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和深圳启动了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规模累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高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跨境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和财务成本
据介绍,下一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继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国际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