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曼卡龙股价上涨,收于17.24元,涨幅1.47%。
今日,曼卡龙披露了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家,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个产品,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有新规定的,公司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以现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120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核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投标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投入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全渠道珠宝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木灿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此无法确定发行对象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发行人与公司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报告中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为曼卡隆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孙松河截至本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4亿股,曼卡隆投资持有公司48.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松河直接持有公司9.03%的股权,曼卡隆投资75%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57.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120股00万股若本次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公司总股本为24亿股增加到265亿股,曼卡隆投资持有公司37.44%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松河直接持有公司6.95%的股权,持有曼卡隆投资75%的股权,合计控制44.39%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能够适应珠宝行业消费者的迭代变化和消费需求,提升公司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
曼卡龙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5100万股,发行价4.56元/股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斌,陈中智曼卡龙共募集资金2.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亿元
曼卡隆最终比原计划少融资1.9亿元曼卡龙2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58亿元,其中2.76亿元用于营销网络拓展项目,6154.36万元用于设计展示中心升级项目,2046万元用于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项目
曼卡龙上市发行费用6454.37万元,其中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707.55万元,田健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580.19万元,国浩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672.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