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泰州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泰州籍船舶和船员商业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泰州籍船舶和船员商业保险全覆盖正式启动。
《意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了坚持法律规范,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共建共治的工作原则,制定了12项具体任务,要求航运企业,相关机构,行业监管和监管部门全力推进船舶和船上船员商业保险全覆盖,形成泰州船舶。
根据消息显示,为了更好地了解航运公司和船舶的管理状况,泰州海事局前期分别在兴化,海陵,姜堰召开了航运公司座谈会发现台州船舶和船员尤其是内河干散货船在商业保险方面存在短板,船舶内在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船公司对保险的热情与存在的问题形成鲜明对比为此,泰州海事局通过多渠道进一步调研,了解航运企业,船东,船员,保险机构的实际需求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泰州航运发展实际充分征求意见,得到了各单位,机构和航运企业的一致肯定,最终通过泰州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建立台州籍船舶数据库,汇总船舶和船上船员商业保险信息船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台州注册船舶的保险制度,所有船东,船员和相关责任方将掌握保险要求,2023年6月底前,台州注册船舶及船上船员商业保险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