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向科陆电子发送关注函,要求结合深首创集团变更公司股权并形成实际控制的时间,充分论证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相关安排的合规性,明确《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表决权委托是否已经生效,说明美的集团是否已按回复日期约定将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开立的共管账户。
鲁电子5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与美的集团签订协议,以6.6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8.95%股权转让给美的集团,转让价格约为8.37亿元,同时,美的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科陆电子2022年度定增募资,认购价格为3.28元/股,不超过13.86亿元,本次股权变动后,美的集团将持有科陆电子29.96%的股权及投票权,成为科陆电子的控股股东,何享健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上述公告显示,深首创集团与美的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于委托股份转让给美的集团之日终止同时,上述委托的126,047,248股股份需在相关安排获得转让方国有资产监管主管机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后方可交割美的集团应在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股份转让价款30%的保证金汇入转让方开设的共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