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7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决定书》日前,申请人王红兵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决定,同意申请人王红兵撤回仲裁申请,本案受理费0元,受理费39896元由申请人王红兵负担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2021年3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和王红兵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因与何,,签订的《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发生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诉王红兵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予以立案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与王红兵不存在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