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了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1+20政策体系,即《关于稳定石家庄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和20条配套政策配套政策包括《石家庄市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措施》,明确了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文化旅游单位以奖代补,减轻旅行社经营负担,支持文化演艺企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拓展业务,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支持旅游民宿发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等九个方面十八条政策措施
《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未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的,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战略项目,重点建设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新业态融合示范项目等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支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80万元,每年全市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办法》明确,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夜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新授予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四星级旅游饭店,国家C级旅游民宿,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3C自驾房车营地,分别奖励20万元2022年,对旅游企业给予特殊支持经综合评定,前15名企业分别获得20万元奖励
《办法》提出,2022年举办星光音乐节,正定戏剧节的民营演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组织引进中外优秀文艺演出的民办演艺单位,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全年不超过10个项目2022年,对依法成立1年以上并保持全年免费向公众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经综合评定后,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简化旅游民宿登记手续,加快办理旅游民宿消防安全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办法》明确,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好商贷,e贷,景区开发建设贷款,景区收益权支持贷款等具有文化旅游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文化旅游专项业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续贷,鼓励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企业经营贷款实行优惠利率。